原嘉南大圳組合事務所


台灣省嘉南農田水利會辦公大樓為日據時期,日人在台所建歷史性建築末期之作。創立之初,稱為「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」,當時組合之事務所設於嘉義郡嘉義街,一直到1909年(清宣統元年,日明治42年)才遷移到台南廳內。1940年(民國29年,日昭和15年),由於業務不斷擴張,決定覓址重建。
事務所興建之時,世界建築發展已為現代主義潮流所涵蓋,其建築空間上,採使用機能為主要考慮因素之不對稱性建築,是台灣日治時期建築在造型式樣上邁向現代主義之重要轉型期作品。此建築基本上是一個近乎英文字母L型的構成,在造型式樣上已經擺脫西方歷史建築式樣,建築強調對稱處理及具有紀念性、尺度特性,也沒有歷史式樣建築之明顯屋身、屋頂及基座等三段式構成,整個建築重視的是由內部機能發展出的塊體組合,是園區內日治晚期的建築。

嘉南大圳是日治時期最重要水利工程,內容包括灌溉、排水防潮等,將十五萬公頃的嘉南缺水貧瘠的平原變成肥沃良田,是當時東南亞第一大的水利工程,也是改變台灣農業史的關鍵,當時率領八十位工程師建造的八田與一被尊稱為「嘉南大圳之父」。